2006年12月1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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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创新司法救助机制,包容非讼、非案当事人
证人保护救助将与国际接轨
李苏堤

  本报讯  来自安徽的王玲(化名)在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某家宾馆坠楼受伤,用了5万元治疗费后无钱继续治疗,而其坠楼原因尚未查明。近日,台州市司法救助工作委员给她送去了1万元司法救助资金。
  据了解,司法救助所涉及的主要是民事、行政案件诉讼费用的缓交、减交和免交,范围比较狭窄。今年8月,台州市首创以“经济救助、法律援助、人身安全保障”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救助工作新机制,救助主体扩大至公、检、法、司各个部门,救助对象不再局限于诉讼案件的当事人,而是扩大到非诉讼案件与非案件当事人,同时加强取证过程的司法救助。
  据悉,该市已发放类似司法救助资金33.5万元,共计25次,提供各类法律援助194人次,查处打击报复证人案件6起7人。
  “目前,取证难已成为一大突出问题。”台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费敏辉说,针对这一问题,他们目前正在探索建立证人、举报人、鉴定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机制,“实行快速侦查、快速办案,以降低证人的人身危险度。一旦发现打击报复证人等行为,立即依法查办,并给证人必要、及时的司法救助。”
  费敏辉说,他们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经验,根据实际情况,竭尽所能保障证人人身安全。